7月31日我母亲在洛阳市被一个十七岁的四川男孩骑无证摩托车撞了,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当时就报警了。我现在想问的是,1.如果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我不满意怎么办?2.如果对方无能力承担赔偿怎么办?3.那个男孩当时骑摩托还带了一个人,摩托车车主和被载的人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我起诉他们?4,我需要搜集的证据是什么?交警队有没有义务配合?
2024-12-08 09:49如果对交警队的责任划分不满意,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申诉。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对于对方无能力承担赔偿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途径解决。 -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联系保险公司,看是否能通过保险理赔。 关于摩托车车主和被载人的责任,通常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驾驶罪。具体责任应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 您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 -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医疗证据; -伤者及其家属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证据,如监控视频、目击者的证言等。 此外,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