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一方将共同财产在银行抵押贷款20万,贷款人并给银行承诺已离婚,请问该追究银行责任吗?
2025-02-27 10:17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即使一方在离婚期间将共同财产进行抵押贷款,并且贷款人在贷款时已经承诺已离婚,也不能免除另一方对其配偶及其共有的债务的责任。 在离婚过程中,债权人通常会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借款行为属于无效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确实是在离婚期间进行了抵押贷款,那么其还款义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此外,如果借款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是在离婚前就已经与第三方签订了相关协议,从而规避了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收集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 综上所述,虽然贷款人在贷款时已经承诺已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其作为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而借款人也必须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如果您或您的朋友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