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0-12-07 14:32您好,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 拓展材料 <img src="https://pic.wenwen.soso.com/pqpic/wenwenpic/0/**************-*******96_png_304_293_116151/0"/> 公证处公证要走的程序: 1、公证出公证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与受理: 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第二步是配合公证处审查阶段: 首先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证处的审查工作,接受询问,并在制作笔录中核对无误后签名,当事人确实不能签名的,可由本人盖章或按手印。 其次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调查。 3、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