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注册一个物流公司,已公司名义加盟德邦物流公司,签订合同,德邦物流公司授权我公司使用德邦品牌,包括牌匾和面单,现在地方工商管理所说我没有使用自己注册公司的牌匾和面单,要求我配合调查,请问我违法了吗
2024-10-26 14:06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已经按照与德邦物流公司的约定使用了德邦品牌的牌匾和面单,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您在未取得德邦物流公司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品牌,或者使用的方式不符合双方约定,则可能触犯了商标侵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向德邦物流公司咨询具体事宜,以确认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或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