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的时候,手机骨折,插入钢针,第一次是自己找的司法鉴定中心做的,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但是公安部门不认可,不做伤情鉴定,他们认为要手指骨折两节才做。现在该如何做呢,能否继续刑事诉讼
23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当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并及时通知法医对人身伤害程度作出医学鉴定。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伤情鉴定。 其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不合理或者存在疑点,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例如聘请律师介入案件,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已经进行了伤情鉴定,但公安机关仍然没有接受这一鉴定结果,那么您可以考虑进一步收集证据材料,比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的伤情严重性以及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这样可以在后续的刑事诉讼中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