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子2015买的首付11.5万贷款20万 写的我和媳妇的名字 我的父母帮我还贷款 现在过不下去了要离婚 这个房子怎样处理最好 如果我想要这个房子应该要给她多少钱。还有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应该能有十七八万但这些钱都在她那我不知道她放哪了 如果她没有存银行 或是存银行存的她爸的名字怎么办 我还有机会分这些钱吗。
2024-12-26 22:18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那么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无论你是否需要该房产,都需要和你的妻子协商一致后才能决定如何分割。 其次,关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由于这部分财产已经在婚前购买并登记为你们的共同姓名,所以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并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再次,如果你的妻子将这笔钱放在她的个人账户中,或者存款在她的父亲的账户中,你需要找到这些财产的具体位置,然后与你的妻子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找到,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返还。 最后,如果你有机会获得共同财产中的部分或全部款项,你应该尽快采取行动,以便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同时,你也应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