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已婚女性,因老公常年不负家庭责任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欲离婚,在这期间,认识了何,他说他也离婚了,交往了半年,我怀孕了,他不让做掉,生下一男孩,才知他没离婚,现在他对孩子不管不问,由我抚养,我该怎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费,我们都没离婚,并生一子,算不算重婚,如果我老公知道起诉,我们会不会坐牢,
2024-11-22 04:55首先,关于您的婚姻情况,您有权选择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您决定离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获得相应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 至于是否构成重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5条的规定,以结婚为目的而同居的,应当认定为重婚。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与您交往期间实际上已经结婚,那么可能被视为重婚。 对于抚养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申请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用。 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告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原告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强制执行等。 最后,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