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破产,其他公司签破产公司的钱是否不用还了

2019-08-09 11:4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视情况而定。 根据破产法第四章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2019-08-09 11:41: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517今日律师解答 49454

相关推荐
派出所怎么处罚ktv吸毒? 1回答
我有稳定工作欠信用卡的钱会坐牢吗 1回答
正常关于养狗,除了没有上牌,其他都符合规定。执法部门上门直接要求罚款对不对 1回答
贷款买车,担保公司冒充银行人员给我签订贷款合同,收取1.5万利息,实际是担保费用,没有告知。没有担保合同,担保公司无担保资质。 1回答
经济仲裁咨询,关于经济补偿 1回答
破产重整期间,企业债权人能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吗 1回答
被车撞了受伤!当时送第一人民医院右腿小腿两根骨头断了钢板固定,颈椎外伤水肿半年了 1回答
2012年以前哪些法律法规不允许外提嫌疑人出看守所 1回答
被法院起诉期间还能不能办理车贷款 1回答
女方生病男方家暴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承担债务吗 1回答
农村修路不拆房强占房门前地,修路给我家造成严重安全危险,我妈不让,村干部说过几天强占,不让还要抓人,请问我怎么维权。家前是叉路口,家离马路只有5元米远。 1回答
薪酬确认书有没法律效力 1回答
强制执行上黑名单,受害者能查见吗 1回答
离婚男方可以分女方财产吗 1回答
呼玛法院民事诉讼王长学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