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外面有小三还有了四岁的儿子,并且以夫妻的形式生活,像这种能够成重婚罪吗?如果协议离婚我能要求赔偿金,从恋爱到结婚20年了,他是一名厂里副总,年薪20多万/年,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还有我女儿的扶养费等等。况且他爸妈都80好几的人了这6.7年都是住我家的(有三个儿子丿,虽然他们生活都能自理,没工劳也有苦劳吧,还有房子的问题,我们的房子是属于下山脱贫造的,不能转手买的,房子怎么处理?请帮忙,谢谢!
2025-09-08 17:0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法律上的复杂性和争议性。首先,关于“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两人在婚姻登记之前或期间共同居住在一起,即使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也可能被认为构成了重婚罪。 其次,关于赔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违反了家庭成员间的义务,例如不履行赡养义务等,可能会影响到您的权益。然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关系状况、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 至于房产问题,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属于您的财产,那么您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由于您提到的条件限制(比如无法转卖),这可能会给处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最后,对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也应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原则进行处理。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