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找律师吗事故发生在十月二日我自北向南行人横过马路和我在反光镜有轻微接触,由于对方岁数大人身体不好,导致自己跌倒大腿骨骨折,交警认定我的全责,住院29天在十一月一日出院,住院费为三万四千元,我也垫付了一万一千元,和对方接触几次,要我付一万五,我是只有交强险,交强险只能报一万,这样说好了我给他三万四的医药费再给他一万五,说好的四万七,由于医院出不来病例啥的,导致一直拖着,我再给对方接触想要把保险的一万元我也给他出共计人民币四万七,但对方又说保险可以给他报误工费等啥的,那我还需要再给他那一万五吗,
2025-03-07 14:0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并且对方受伤后您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并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该部分医疗费。如果您的保险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剩余的医疗费以及相关的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会提出要求您支付额外的金额,如误工费等,这可能涉及到双方之间的协商和谈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您的诉求和对方的回应,必要时可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