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饮品店工作。店铺是在2016年12月31日开业,至今为止老板仅发全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全部拖欠,欠条也没有,然后陆陆续续发一点给我们。大家陆续离职,8月我们已经全员离职,现在老板要以“违反公司制度为由”扣除我们所有的绩效工资,这合理吗。变相压低克扣我们工资行为合理吗?
回答数:607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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