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人事,当初交职工医保的时候,未经职工同意,我选择了放弃补缴。现在职工离职说想补缴都没办法补缴。未来两年内报销只能50%,到时候可以法院起诉公司。能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解决吗
2021-01-21 17:51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bai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