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就是我前夫现在我前夫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女儿呢现在在读研究生,还有个儿子16岁,读职高,前夫在托老院的,原来是我每月在替女儿交钱,现在我负担不了了,但是前夫的妈妈每月还是给了500块的,娃儿的婆婆呢76岁了,现在关键是孩子还没有上班养不起他的爸爸,想让他婆婆他们来帮扶到一起养,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让他们来抚养
2天前您提到的情况非常复杂和敏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通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行使,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监护权。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前夫及其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意愿和想法。如果前夫确实无法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帮助,如通过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等途径。 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也可以考虑是否将孩子的教育安排在学校或社区机构,并确保有足够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尽可能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