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今年和小孩爸爸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的是一人带一个孩子,但是我没有工作,没有抚养能力,目前孩子是他带,但是现在他不想带了,我问他要抚养费3000,然后两个孩子都由我来带,他不愿意,他是有工作的,而且房子和车子都给他,我一分钱没有拿,是净身出户,
2024-07-04 00:1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中明确了抚养权的分配,那么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然而,如果一方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 您目前没有工作,缺乏抚养能力,而对方有工作和经济来源,从孩子的最佳利益出发,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调整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安排。如果对方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数额。您作为没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法院可能会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判决对方支付适当的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如果您在离婚时未获得应有的财产分割,您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和贡献,公平合理地进行财产分割。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