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几个股东一起创办了一个商业美业培训类学院,公司走擦边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去年年底也就是2017年年底,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我们其中一个股东邀约两个人来投资公司说是融资,总共也就12万。 之前也有签入股协议合同等,目前到现在,犹豫几个股东经验不善,和理念意见不同,导致现在有点入不敷出的状况。 如果的话,资金跟不上导致关掉倒闭。那正常从流程以及前期投资来讲。这12万也是跟几个股东一样担责盈亏的吧????? 这个钱之前都是用在公司正常运营操作(比如前期房租,工资,以及广告网络投放,以及活动等等
2025-09-26 02:03您的描述中提到的“擦边球”可能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了某些灰色地带或边缘领域,如提供虚假信息、夸大宣传、非法传销等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并有可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您所提及的投资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的运营遇到了困难,涉及到的资金缺口也应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有更详细的信息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