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我们是再婚,之前婚姻各自孩子都归男方,我们三年前登记结婚没多久就因吵架办了离婚手续,但没真正分开,继续夫妻生活,中间分分合合好多回,直到今年十月我怀孕了,这时候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是知道我怀孕后,他家人明确表示这孩子对他们压力太大,因他原有一女儿归他,现九岁,是他父母抚养的。但是他坚决要我留下孩子,期间两次有流产迹象,我几乎卧床保胎。我们打算去登记的时候,他妈说户口本找不到了,他也拖拖拉拉没上心,所以一直没登记,前天第二次流血,去医院打了保胎针,回来我们大吵一架他说孩子不要了,我一气之下当天晚上回了娘家,我现在孕11周,想知道如果因为这样打胎,我可以要求他如何赔偿?
2025-03-01 18:0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未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纠纷。 如果您决定终止妊娠并进行人流手术,可能会涉及到医疗费用和可能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方面,具体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来说,如果您已经怀孕且无法继续生育,可以考虑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请求,例如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同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您在感情上的损失。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