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承包一个养殖的鸡棚,承包时也写了合同,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在承包期间一切设施有承包人自己修理。当时交了一万的押金。就在前两天在前两天晚上一场大风把鸡棚给刮坏了。棚主让我出一部分钱修建鸡棚,我不愿出,他自己又不修。现在我想要回押金他不给。请问我的押金能要回来吗?
2024-11-22 05: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有权要求收回押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在承包期间一切设施由承包人自行修理”的条款,且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自然灾害导致设施损坏的情形,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退还押金。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大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于您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可以作为合理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费用或要求对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果对方仍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押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请确保在任何纠纷解决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和权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