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公交的,在非站点的路上掉有东西,乘客要下车捡,我开门让他们捡了,大概十件牛奶,失主报警了,让我担责,我该担吗?我没下车,他说损失了几十件
2024-07-21 09:03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作为公交车司机,应当对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如果您没有直接将乘客带下车并帮助他们寻找丢失的物品,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您应该评估一下是否真的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乘客的人身或财产损失,那么您就有可能被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您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乘客的人身或财产损失,那么您就不必对此承担责任。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乘客提供一些帮助,例如引导他们到最近的安全地点或者帮助他们在附近寻找丢失的物品。这样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并且可以帮助乘客尽快找回他们的物品。 最后,建议您与乘客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沟通,双方可能会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由您支付部分赔偿费用或者由乘客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等。这样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维护良好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