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我躲着我,联系不上,现在他连父母都不联系,他名下没有财产房子写的是父母名字,如果两年联系不上是可以在对方基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然后让他父母作为财产代管人来还我钱嘛
2021-01-24 14:44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宣告失踪 :(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 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 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 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 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