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患无法治愈的疾病,但现在的身体状况完全可以正常生活,学习,学校领导让我签一份关于如果孩子在校发生任何意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协议,否则不让孩子在校读书!请问,学校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因此,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接受与其身体状况不符的学习活动或者拒绝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必要条件。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女儿患有无法治愈的疾病,并且她的身体状况完全能够正常生活、学习。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要求签订协议,意味着学校可能需要对学生进行额外的教学安排或特殊照顾措施,这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此外,这样的协议也可能侵犯到孩子的隐私权和社会福利权等权利。 因此,建议您与学校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专业的医疗意见,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