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级精神病史,打人时没有犯病,能够清楚的讲述犯罪情形,被判故意伤害罪11个多月,已出狱,现在被打人者要告其监护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花2万多,要求赔偿9万多,合理合法吗?打人者没有父母,没有结婚生子,有4兄妹,妹妹已出嫁30年,户口迁出,一个弟弟户口已迁出,搬离家里将近20年,只跟另外一兄弟一起生活,这种情况能要求4个一起赔偿吗?
2019-06-20 17:40您好,打人时没有犯病,属于责任自负,被打人者要告其监护人赔偿医药费赔偿不合理,但是如果打人者没有能力的就需要家属偿还即监护人。能要求4个兄弟姐妹一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