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被长途汽车撞了,道之脊髓震荡在医院住了十六天,医生说可以出院休养,每个月要去复查,因报警,现在交警说走法律程序,在医院用了一万一千六百,我们垫付一千三,出院交警开了证明让我们去做法医鉴定,我们去了,可法医说现在不能做至少要休息三个月到半年才能做,我想咨询一下我爸休息的这三个月能找肇事方要生活费吗?后续我们该怎么做,现在交警也不管肇事方也不理睬,
2025-07-01 06:39对于您父亲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因此,如果您的父亲是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住院治疗,那么他有权要求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费用和鉴定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出具的事故处理证明仅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般证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且不能替代法院判决书中的赔偿数额。因此,即使交警已经出具了事故处理证明,并且您提供了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也无法直接要求肇事方支付这些费用。 针对您的问题,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肇事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赔偿协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权益。 在等待法院判决期间,您可以继续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交通事故记录等相关材料。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遵照医生的建议进行康复和恢复。希望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