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来抢东西,没有出示证件,没有开扣押单也没有开具没收单,我去城建局去交涉接受处罚他们就说违法,东西不还说是县委书记下的命令,要他们开具扣押单,他们说你要上你了告就上那里告去,我们应该怎么办?
5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机关或个人在执行公务时都应当依法进行,并且必须出示相应的证件和手续。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与城管执法人员的直接接触记录,包括双方交流的内容; 执法过程中是否有执法证等有效证件; 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例如《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规; 对于物品被扣押后的处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此外,如果您认为城管行为涉嫌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向当地监察机关举报,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了解自身权利并提出合法合理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