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想为我女儿争取权益,他家有二套房子两间街面屋,但属于他父亲的,担心他再婚,我女儿拿不到房子

2024-11-30 07:3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屋,且该房产登记在其配偶名下,那么该房产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您的女儿有权继承这些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也有可能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通过赠与、遗嘱等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人可能不是夫妻双方之一。此外,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具体使用情况和实际价值等因素。 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

2024-11-30 07:31: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651今日律师解答 50791

相关推荐
能委托律师写离婚协议书吗?男方要求不出抚养费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中学生,从四岁左右起受到家暴,经常伤处重度淤青或流血,有次甚至掐住自己脖子险些断气。家长以成绩为由不给自己发展个人爱好,毁坏自己私人物品,以及几乎每天都进行辱骂,不尊重我的人格尊严,导致本人多次有轻生念头,不过目前想通过法律夺回权利,我想活下去,请问我目前该怎么做?(附图是一次家暴后的轻伤) 以及希望律师可以短信回复,谢谢您! 1回答
离婚7年,1000块,给过两三年, 1回答
夫妻吵架,一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 1回答
第一张是他起诉我,第二张是我起诉他,我们是闪婚 1回答
法院判决女方的陪嫁可以带走,我不服,打算上诉 1回答
一个5岁,我带大的,一个2岁,被他奶奶带走了 1回答
我和我老公是经过媒人介绍的,认识两个月就举办了婚礼,曾多次催他办结婚证,都没回应,但我们感情挺好,没吵过一次架。就在上个月我生病住院了,出院后第二天就不联系我了,四天后我打电话给他,他说要分手,问什么原因都不说,这期间一直对我冷暴力,不见面、不接电话,还说不回微信了,我去单位找过他没找到,后来实在没办法就转了他的钱3万块,第二天也就是5号他来找我,只说对不起我,其他还是什么都不说,让我再给他1个月的时间,我给了他2万块钱。自他拿钱之后又是不回微信不接电话,还没上班,为了能让他出现我又转了他的6000块钱,他知道后说是出车祸撞人了,我说要和他一起承担,他实在编不下去了说是前妻找他,当时他们已经住 1回答
手里有一套房子还在还贷,想把我爱人的名字加上,可以吗 1回答
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在银行贷款做生意后来不久去世请问我要背负这笔债务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