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征地问题,我们家八姐妹全是女的,六姐入赘,大家姐嫁旁村一直照顾我们这大家庭,以前村里分山地、田地我们八姐妹都有份,后来我们都成家立室了,户口迁到夫家了,现在娘家要征地了,大姐六姐说没我们份,请问我们几姐妹可以回去拿回属于自己那份山地征地款吗?
2024-10-26 14:14关于您提到的征地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使用权则由个人或家庭享有。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们一家人都有户籍关系,所以应当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可能会考虑是否保留原有村民的土地使用权,或者重新分配给新的住户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您的情况,并要求获得相关文件证明您的土地使用权。 同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