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贷款公司贷款七千,他给我5900,他要我到合同上写11000,然后每个星期还本金350,利息200,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回答数:905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在您与贷款公司的借款合同中,如果双方对还款金额进行了协商,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则该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您认为这个协议不公平或不合理,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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