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感情不合,想离婚。现儿子2岁半,婚后没有共同财产,女方一直在家带孩子没出去工作,想咨询下,如果离婚,女方可以争取些什么权益。对方不愿意离婚,双方都想离婚,
27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如果您决定离婚,并且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和经济支持等方面的权益,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尽可能达成共识。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法律师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在离婚过程中,您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子女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同等的抚养权。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您的孩子由您直接抚养,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双方轮流或共同抚养。 经济支持。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经济支持。这可能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用等,具体数额需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个人收入等因素确定。 共同财产分割。在婚前或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分得这些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其他权益。如探视权(每月固定时间)和孩子的姓名权等。 在离婚的过程中,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建议您与对方坦诚相待,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担忧,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公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