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二婚高龄孕妇,一年前认识现在的丈夫,我湖南他浙江,婚前问过他关于是否有外债的情况,他告诉我除了他哥哥的几万块钱,没有任何外债,后来交往一段时间怀孕,一个多月前登记结婚,没有任何彩礼以及婚礼,现我怀孕4个多月,在老家修养,回来之前答应给每个月两千块的生活费,检查费,到现在一分没给,逼问之下,被告知外面欠有30多万外债,实在无能力支付我的生活费检查费,现在孩子需要引产,手术之后我的身体状况会怎样我不知道,请问我能不能告他骗婚,要点补偿
17天前首先,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建议您先冷静下来,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已经确认了对方没有对外债务的事实。如果您在婚前已得知这些情况,那么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在婚后的这段时间里,如果对方承认了负债并表示无力偿还,这是一个关键点。您有权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财务信息和账单以证明其负债情况的真实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故意隐瞒重大事实或提供虚假陈述,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法律上的诉讼都应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提供的财务信息和账单。此外,即使最终胜诉,也无法保证获得经济赔偿,因为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因此,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讨论,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