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76岁老人还有没有权掌管房子分配权,又夫多年前过世,房产证名是她丈夫,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为大,居民户,户口不在户下,小女儿户口在她户内农民老公是居民户,所以从小到大包刮婚后一家都住在这里因老公是北方人在这里工作这里边没有房子,现因拆迁小女儿有三十平米名额,大女儿她出嫁了就住老公家,房子没份,请问这个房子怎么分,儿子女儿能分多少?房子共200平方。请老师回答,谢谢!
2025-01-20 05:4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由所有人自行决定,但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大女儿已经出嫁,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她的份额应当归其配偶所有。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大女儿和您的母亲(即您)都没有再婚,并且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满十年,则她们可以共同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小女儿,由于她是您的儿子的妻子,她与您的家庭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因此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的一部分。然而,具体的比例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因为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有所不同。 最后,关于小女儿是否能够获得30平方米的安置房名额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城市规划和拆迁政策。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其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