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双方未领证,已办结婚宴,有一六个月大的孩子,彩礼付了30万,因做生意没钱女方又不肯拿出来,导致经常会因为钱的事情吵架,现在又因为吵架女方出走后不知去向,孩子的事也是一点都没有借问过,请问这彩礼可以起诉返还多少,抚养费怎么算,会胜诉么?
2024-11-07 07:18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彩礼”和“抚养费”的问题,我需要澄清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彩礼返还条款。通常情况下,“彩礼”是指在婚姻成立前,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作为缔结婚姻的象征性支付。如果双方并未正式登记结婚,则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至于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处理,应当以有利于保障子女权益为原则。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孩子确实由一方抚养更为合适,且另一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关于诉讼请求的具体数额,这个取决于您与对方协商的结果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未能按时提供抚养费用或者未能履行其他相应的责任,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总之,建议您在提起诉讼之前,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