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一下律师,我们兄妹三人和妈妈本人共同出资给妈妈在成都买了一套亲戚单位共建房(当时给了亲戚转让费),供她养老和万一以后妈妈生病需要用钱时候处理。房子去年能过户但只能过户给只有成都户籍的人,因此,妈妈就把在亲戚户头上的房子直接过户给了我哥,但我哥是结婚的,我们担心后续妈生病处理房子时候会存在隐患,现在我们该如何去规避这种风险?如果要去公正,应该是如何的操作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我们每个人做什么呢?
2025-10-08 19:4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应该与您的家人一起进行讨论,并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问题。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决定进行公证,那么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份完整的公证书申请表。 您的所有身份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 证明您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文件,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例如您的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