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 欠了我一千多块钱 一直不还 我打了借条 但是我把借条弄丢了 我有借条和他身份证的合照 打借条的时候也有人在场 我能通过法律让他还钱吗
回答数:699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偿还欠款。首先,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据等书面材料;其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你进行辩护,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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