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看房时房主说包含车库,现在房拿了,房主不给车库,车库没证,合同也未注明,房主就想额外要钱给车库,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2025-02-16 0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使用其不动产应当遵循合理原则。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车库是作为房屋的一部分被出售的,那么房主应该提供该车库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则房主可能需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明知所出租的房屋没有房产证或者房产证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不符,但仍然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的,出租人的行为构成欺诈。”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库不存在所有权证书,房主也可能因为违反诚信原则而被视为欺诈,从而导致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车库属于房屋的一部分,并且房主拒绝提供所有权证明,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