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被车撞了快十一个月了,现在是瘫痪在床,完全护理依赖,伤残鉴定为二级,我现在请了护工在家里服侍他,两百块一天,我想请问我这个护理费能全拿到吗?还有以后的护理费怎么办?
2025-10-14 14:4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您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导致瘫痪在床,并且伤残鉴定为二级,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全部或部分护理费用。 至于护理费的具体数额,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护理人与被告的关系; 护理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护理工作的地点(是否在家中)以及工作的时间(每天几小时)等。 受害人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请注意,具体计算护理费时,应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医院出具的护理记录、护理人收入情况证明等。同时,如果对方不同意支付护理费,则您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来解决争议。 对于未来护理费的问题,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及如何维护权益的相关信息。希望您能够早日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