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们这种领了结婚证没办酒席,那男方给女方订婚前买的金首饰跟1万元的订金,两个人没子女,没债务、没财产,那那些首饰跟1万块钱俩个人离婚是属于女方婚前财产还是男方的或是属于共同财产?这三年因为两个人在看身体花了几万块钱,是我老公出的,他父母没出,导致我们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父母不愿意给我们办酒席,非要有孩子才肯办,加上俩个人都有问题也一直没怀上。我想知道我们离婚婚前男方给我的东西是不是都归男方,女方一无所有?
2024-09-12 15:10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财物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这些金首饰和1万元订金是在结婚前由男方购买并赠予女方的,那么它们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关于您提到的你们在看身体时花费几万元,这部分费用是否应视为您的婚前财产或者作为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这些费用是你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并且没有涉及家庭开支,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或证据证明这些费用是用于共同生活中的必要支出,那么这些费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两个原因导致离婚,即男方父母不愿意举办婚礼以及对生育问题的不同态度,这些都是可能导致离婚的因素之一,但并不能直接决定财产归属。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