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游戏时一名幼儿将另一名幼儿弄骨折 幼儿老师需要承担责任嘛 尽到看管义务和安全教育了 事情发生时就在旁边 纯属意外
2024-11-07 04:39在您描述的事件中,如果幼儿确实不慎导致另一名幼儿骨折,并且该情况纯属意外,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幼儿园教师可能不承担直接责任。但是,幼儿园作为儿童的主要监护人之一,在保障儿童的安全方面具有一定的职责。 具体来说。 -幼儿园应当确保其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 -教师应当对儿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如何避免受伤等知识。 -在紧急情况下,教师有责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儿童的安全。 虽然上述规定主要针对教师的责任,但考虑到您提到的情况是发生在户外游戏期间,这可能会增加事故的风险。因此,尽管幼儿园教师没有直接责任,他们仍需尽到看管义务和提供适当的安全教育。 此外,如果您的孩子或他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考虑向相关机构(如当地教育部门)报告情况,以寻求帮助和解决纠纷。同时,如果您认为幼儿园存在其他不当行为,也建议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便解决问题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