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同居两,2012.7.12号女方不在男方分居五年,结婚男方给女方3万元,女方给别男住,现在女方想离,男方要女方退回3万元,
27天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财产应当共同所有。如果一方违反了该规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相应的财产。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已经同意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不再要求对方返还上述款项,则可能不会被支持。此外,即使在离婚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应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以便做出公正的决定。因此,建议您与您的律师详细讨论此事,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