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共86万,首付一共交了20万,18万是从我的银行卡打过去的,剩余两万是我对象拿的,不过我说好是借的,有借条,现在还没还,剩余的66万是商业贷款写的我两个人的名字,不过贷款一直是我自己还的,我们没登记,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要是分手了,房子怎么处理?归谁?
2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在购房时没有结婚,则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您。因此,如果你们分开了,该房产将归属于您一人。 关于剩余的贷款部分,由于您一直独自承担还款责任,且贷款金额占总房价的比例较大,这可能会影响您未来出售或出租该房产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与对方协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