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6月12日跟张红昆租房至2018年6月12日一年整、在这期间他家房子背一个老板看上要一整栋出租、于10月14号找我们协商、让我们搬出去,说他家好不容易遇到这种机会、他家毁约在先、少收我们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给我们15天时间搬家,我们同意后另找住房签了一年合同、房租也给了、但是他家跟别人谈蹦了、房子没有租出去、现在不退我们房租、叫我们要住就住这、不住搬走、要按合同上来。我们搬走后合同没有终止、于11月3日、他家又跟别人签了合同、把房子租出去给别人!
2025-02-25 03: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租赁合同未到期。如果双方的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并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租金争议。由于房东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可能会产生租金争议或赔偿责任。 合同终止与续租。虽然合同已经终止,但房东未经允许擅自与他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这可能构成了侵权行为。 房屋使用权转让。房东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对方并未得到您的同意,这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房东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房东不同意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继续有效或对损失进行赔偿。 -在处理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