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和帮助呢?
2020-11-14 12:27一、提供法律咨询。 与侦查阶段相比,由于律师掌握的材料更加丰富,对案情的了解更加深入,对整个案件的分析预判更加全面客观,相关的咨询和帮助也就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案卷材料。因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资格确定以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相关技术性鉴定材料。这些材料对律师下一步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辩护方向以及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会见犯罪嫌疑人或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触、了解案件情况的最佳途径,为及时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一种可能。 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也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侦查阶段律师还不能以辩护人的身份会见,不能借会见之际调查取证。律师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开展刑事辩护做准备工作,会更加详细的了解和掌握案件情况。 四、调查、收集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依法有权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同时,可以对有关公安司法机关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做法提出意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调查取证,可以积极主动的调查案件真实情况,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当律师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收集案件有关证据时,可以提请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而律师却无法收集的证据。 五、提出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