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提前返了3年的租金哦,这个是在交定金时的协议书上有的,但后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里是没有返租金这条的,而是在总房款里直接减去三年的租金,最后结果就是从35万多变成28万多的房款,请问这个对我们业主来说会不会受到影响呢? 还有就是为了让银行贷款,做了假的个人工作及工资信息,这个合法吗?谢谢律师,恳请解答!!!
2024-09-12 23:22首先,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过租金返还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返租。如果开发商未履行这一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 至于第二个问题,使用虚假的工作及工资信息来申请银行贷款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获取贷款是一种欺诈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贷款被拒绝,还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其履行返租义务;对于银行贷款的问题,也应避免使用虚假信息以规避风险。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