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已经没有感情了,之前是离过婚的,后来因为女方房屋要拆迁然后又复婚的,他的户口已迁至女方,本来以为可以重新生活,可感情的事真的不能勉强,现在房屋还没拆迁,又想离婚了,请问以后会有什么纠纷吗,他的那一份赔偿款是归他吗,还有儿子的那一份,谢谢
2024-08-19 16:1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破裂而决定离婚,并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同意离婚,仍然可能存在一些纠纷和争议。 对于房屋拆迁的赔偿款问题,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无论是否再婚,该笔款项都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至于儿子的抚养权问题,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济条件、子女成长环境等。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建议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避免采取极端手段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