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处理婚姻问题,我跟我爱人是2017年2117年2月13日登记结婚的,在同年的4月16请酒席正式宣布婚姻关系。婚后维持了三个月,发生矛盾,至今已分居达5个月,婚前,婚后,因有在外租房子住,现在,感情破裂,手续却没有办,我想把出租房的电器搬回自己家,这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或者,我能拨打110吗?
2025-04-17 10:34关于您的婚姻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和您的配偶应该尽快解决你们之间的分歧,并寻找一种共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您决定离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程序来结束婚姻关系。在离婚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些文件,例如离婚申请书、财产申报表等。 最后,如果您的配偶不愿意离婚或不愿意支付抚养费,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赡养费用。 至于您想将出租房中的电器搬回家的问题,建议您先与房东沟通,了解是否有租赁合同规定该电器所有权归房东所有。如果没有,您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或者直接联系房东要求退还电器。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