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上班在路上途径工地门口!由于施工方把人行道路面压坏了!施工方在人行道上扑一块铁板!因此而导致行人摔跤!请问施工方有责任吗?有多少责任?
2024-12-08 10:3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施工方的行为导致了行人受伤,那么施工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如果施工方的行为与受害人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施工方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施工方在人行道上放置铁板的行为可能导致行人摔倒,这可能构成对行人的人身安全的威胁和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应当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律师作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