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姊妹三人,父母早往,剩下楼房一套60平米与五间平房,[平房是漏红砖的墙.顶着屋顶,不能住的。]现楼房拆迁老大让他姊妹俩签放弃都给他,平房给我,我是老小,我姐没有,我们不同意。他把我们告上了法庭,我们有权利要回属于我们的吗?楼房房产证是父亲的
2025-02-25 03:4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姐姐在遗产分割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并且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如果您的父亲去世时未立遗嘱,则您的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获得大部分财产份额,然后才是您的兄弟姐妹。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分得部分或全部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