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件事不太懂,我们是拆迁户,我是家里的女儿,当时拆迁时开发商答应给我们村女儿的平价房,今年终于有眉目啦!全村150多名说合格的就15户,其中有一个条件说是国家规定的,说是户主买卖过房基地的就不能享受这种平价房的待遇啦!我想问问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房子到现在已经卖啦20来年啦!我希望您能帮到我,能给我回个信息!谢谢了
2025-04-25 04:27你好,感谢你提供的信息。关于你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基本的信息和建议。 首先,关于“户主买卖过房基地”的规定,在中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解释。这可能是因为不同地区或政策的不同,导致对于类似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因此,你需要向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情况,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 其次,如果你认为自己符合购买平价房的资格,那么你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你可以与开发商或者当地政府进行沟通,提出你的诉求,并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此事。如果有必要的话,你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让专业人士为你提供法律意见。 最后,希望你能尽快解决问题,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祝你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