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母亲,孩子一岁半,预备起诉离婚,白天父亲方可以探视,是否可以要求法庭判孩子晚上必须回家跟母亲
2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关于孩子的居住安排,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等因素,但具体到孩子的探视时间和方式,还需要考虑到父母的具体情况和孩子的实际需求。 在您提出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在一岁半左右,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孩子每天大部分时间都与母亲共同生活,并且给予一定的探视权给父亲。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良好的发展。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性格特点、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因此,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