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男朋友婚前买了房子,装了修,买了家电,但是房子是付首付,我们即将结婚!如果房产证不添加我的名字,婚后通过男朋友公积金还款,如果我们离婚,房子会不会有我的一份?是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1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的男朋友在婚姻登记时没有将你作为共同购房人,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你男朋友所有。因此,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仍然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获得该房产的部分或全部款项。这意味着你有权要求男方返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并且可以与他协商是否将剩余款项用于偿还房贷或其他债务。 总之,建议你们双方就房产分割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