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08年结婚的,2009年生的男孩,2011年离婚的,法院判决的,法院判决的,孩子两岁的时候我起诉离婚的,我儿子现在十岁了到现在男方没有给过一分的抚养费,要过不给,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起诉法院能帮忙解决嘛?前提我离婚的时候啥都没要,只要了我儿子的抚养权,离婚书上写的是暂时不要求男方拿抚养费,孩子现在也大了,我家在农村,但是孩子在城市里上学,我在城市里打工,这两年我得了甲亢看病吃药,加上孩子上学连租房子啥的我一个月赚的钱不够花了,孩子都十岁了那边也该拿抚养费了,所以麻烦您就我这种情况能起诉吧?男方现在在北京听说结婚了那边也是生了个男孩也五六岁了,我们这些年一直没啥联系,我就知道在北京石景山很多年了,具体位置不知道
2025-08-01 13:35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孩子的父亲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 同时,由于您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在起诉前先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如孩子的成长记录、医疗证明等。 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