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8婚姻法,是规定了,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即使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也是不予分配的么?
2025-08-01 12: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将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在离婚时,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否则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或双方对房产进行了重大贡献(例如投资、装修等),或者房产价值显著高于其他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对于具体的房产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